高雄市前议长曾丽燕涉诈助理费一审重判12年,可上诉。图片来源:台湾《联合报》
高雄市前议长曾丽燕遭控以人头助理及低薪高报方式连手诈领助理费高达1330多万元(新台币,下同),被高雄地检署依贪污、伪造文书等罪起诉,今午并重判12年,褫夺公权6年,可上诉。
高雄市长陈其迈声称曾过去热心协助市政推动,对司法判决结果予以尊重,议长康裕成则表示,全案尚未定谳,曾丽燕并无解职或停职的问题,但助理费问题确实存有争议,应审查思考解决。(来源:台湾《联合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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